辽宁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防范诈骗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指出,近期有群众反应反映有关人员以“辽宁省人民信用评级中心”为名,假借辽宁政府采购网名义,以影响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投标行为为由,要求供应商办理信用评级并缴纳相关审核审批费用。
《声明》强调,辽宁政府采购网从未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要求供应商办理信用评级,并作为供应商参与投标的前提条件。也从未委托其他任何个人或组织进行此类评级活动,任何个人或机构以上述名义面向公众开展的活动均与辽宁政府采购网无关。请各供应商提高警惕,可直接对其严重损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报案。